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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烹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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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际情况个别人可以在任期内作调整。第六条中餐烹饪专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 秘书 1 名,委员 6 名。最大限度地吸收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餐饮行业协会代表参加。校外委员共 5 人,秘书由学校人员担任, 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 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第三章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第七条组织中餐烹饪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第八条为制订和修改中餐烹饪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第九条指导、协助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讲课,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第十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第十一条研究各中餐烹饪专业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案。 10 第十二条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中餐烹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期至少召开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第十四条中餐烹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第十五条中餐烹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校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第五章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待遇第十六条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活动,合作开发应用技术项目,优先挑选毕业生。第十七条可利用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优先安排委员单位的员工轮训及其培训。第十八条对社会各行业的专业委员,学校可以聘任其为相关组成单位的兼职教师。校外委员所在的单位可以协商聘用学校的教师参与企业的培训和兼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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