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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能水平0.70.3C=本部门领导打分×0.7+(∑其他人员打分/其他人数)×0.30.1沟通协调0.30.7D=本部门领导打分×0.3+(∑其他人员打分/其他人数)×0.70.2第二章年度绩效工资发放第五条机关部门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原则:机关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水平与子公司经营班子平均年度绩效薪酬水平相当,机关一般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水平与子公司除经营班子成员以外的一般职工的平均年度绩效工资水平相当。第六条年度绩效工资在年度绩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计发,分季度预支、年底预支与考核后补发三种方式,即个人年度绩效工资=季度预支数+年底预支数+考核后补发数。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计发数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子公司经营班子平均年度绩效薪酬水平×〔1+(该部门负责人考核得分-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平均年度考核得分)/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平均年度考核得分〕第八条机关部门一般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各部门一般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子公司一般职工平均年度绩效工资水平×部门一般职工编制人数×部门年度考核系数考核分值对应考核系数100-951.295(不含)-901.1590(不含)-851.185(不含)-801.080(不含)-750.975(不含)-700.870(不含)-650.765(不含)-600.6<600第九条部门内一般职工个人年度绩效工资职工个人年度绩效工资=〔本部门一般职工绩效工资总额/∑(该职工岗位工资×年度考核得分)〕×(该职工岗位工资×年度考核得分)第三章附则第十条在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工资补发后,上级领导要及时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就考核情况、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对其来年工作的希望和要求进行沟通。第十一条绩效工资年底预支一般在12月份发放,具体预支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解释。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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