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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长的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用具有科学性、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多样性的社团生活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在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要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文化是特色学校建设的核心, 是由特色项目走向特色学校的桥梁。要在特色项目上深度挖掘, 在学校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变革升华, 凝炼出具有时代精神, 富有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全校师生共同或相似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八)推行岗位聘任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原则,各学校普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试行学校选聘班主任、班主任选聘教师的逐级选聘方式。凡是没有被选聘的人员一律转岗或交流,凡是不服从县局统一交流安排的人员一律予以待岗。(九)建立质量问责机制。校长是学校质量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提升不力的校长, 一律予以问责或调整岗位。班主任是学校质量提升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对在选聘教师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而导致该学科教学质量不达标, 或因自身工作不力导致班级整体教学质量不达标的班主任, 学校要及时予以撤换, 凡是被撤换的班主任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不得晋升职称。教师是学校质量提升工作的关键, 对岗位疲劳、职业倦怠、师德失范、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教师, 一律予以待岗直至解聘。县教育局与学校校长、校长与分管校长、校长与班主任签订质量提升责任状,确保按序时完成质量提升指标。.页眉. .页脚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县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教育科、教研室、教科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二)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奖励经费、补助经费等。(三)政策保障。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全县教育系统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县教育局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责任编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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