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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伦理建设重要性和途径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要主动发挥行政良心的自律作用,需要不断地“关注自我”和内省。(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6] 行政权力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在当前严峻的行政伦理失范的形势下,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就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逐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这就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 健全行政道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必须建立健全行政道德建设的监督机制, 实现“三大转向”:一是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防治为主;二是由权力防治为主转向制度防治为主;三是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2.科学合理设置职权。对要害部门、实权部门和重要岗位等“事故多发地带”的权力要适度分解,合理分配,实行职能交叉,使单个人不能形成对权力的垄断, 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关键要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主要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加工作透明度,使权力的运作“暴露在阳光下”。另外,还要实行并健全重要岗位轮换制度、异地交流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3. 强化公众参政能力培养。在我国目前传统实践中,由于受专制主义、官本位等因素的影响,许多领导干部置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于不顾,这实际上剥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要实现还权于民,就必须保证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并为其提供合法、合理的渠道,增加行政的透明度,使行政官员真正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还必须强化公众的参政意识,强化他们的伦理行政意识,加强教育,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总的说来, 行政伦理与公共责任在现代公共管理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对于当前中国的行政伦理建设来说,如何设计和构建一套合理的或合乎理性的行政伦理规范体系并输入到现实的行政系统之中,是至关重要的。行政伦理的构成是行政伦理建设的基础,行政伦理实践更为重要,加强行政伦理建设的措施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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