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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行政精神塑的伦理途径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神,完善行政伦理建设,就必须加强普遍行政伦理的制度化建设,以形成一个基本的公共行政伦理共识和约束链条,为行政伦理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保障,为约束和制裁违背公共行政伦理的行为提供准绳,进而塑造公共行政人员在行政过程中的行政精神。在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不少西方国家都建立了系统的公共部门道德准则,对行政人员提出了相应的道德要求。这一切,对于规范行政行为,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针对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要求,要形成对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有效的伦理约束,必须改变以往过高或过于空洞的道德衡量尺度,制定出一套适合行政部门实际工作的道德规范,以便行政人员遵守执行;同时,公共行政道德准则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为社会大众所认可,为行政人员所接受。重塑公共行政精神,就要塑造契约精神,唤起人们对公共行政伦理的敬畏之情。转型期的我国公共行政尽管有法律规范,但是缺乏敬畏和遵守法律规范的精神。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精神理念是现代公共行政文化中最突出最基本的内在价值。“契约理念强调人格独立、个性自由、权利平等、科学理性、民主法制、社会责任,力主消除任何不受法律限制的公共行政权力。作为公共行政科学化、程序化、法制化的精神指导,契约理念和法理权威有利于使法律本身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框架,通过各种途径灌输渗透。”这就要求通过塑造契约精神,唤醒人们对行政伦理精神的敬畏之情,让契约伦理和公共行政精神在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心中扎根升华,以指导其行政活动的开展,并使之成为公共行政的活动规范。重塑公共行政精神,还要积极宣传教育,强化公共行政伦理的约束作用。社会公德水平是行政伦理的基础。一个社会公德低下的社会,不可能建立起高层次的行政伦理,行政伦理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道德的水准,所以,行政伦理教育既是公共行政主体专业性的,又是全社会性的。这就要在全社会加强行政道德伦理宣传教育,使行政伦理在公民的头脑中普遍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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