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游戏,排第三位的是电子消费品。书籍和影音制品仍然有着很大的销售额。此外,网络购物的模式也发展出两种形式:B2C和C2C模式。其中C2C模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发展势头强劲。近年来,搜索引擎技术也被入到网络购物当中,逐步形成了比价购物模式,使得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货比三家”,选择质量相同价格更低的商品,同时也使得网络商家的竞争更趋激烈。总的来说,网络购物在美国的发展已经度过了14年,在中国也有10年的历史,网络购物市场的交易额逐年上升,随着越来越多传统企业将其产品搬到网络上直接面对消费者销售以及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网络购物市场将会越来越大。这一切都预示着网络购物在中国市场的日益成熟以及随之而来的良好发展前景。2.1.2网上购物的概念与内涵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toConsumer)和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ConsumertoConsumer)的商业交易。网络购物(onlineshopping)包含B2C和C2C电子商务模式,即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网站)向供应商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消费者可浏览网上商品目录,比较、选择满意的商品或服务,通过网络下订单,进行网上付款或离线付款;而供应商处理订单、网上送货或离线送货,从而完成整个网络购物过程。在价格制定方式上,可以由供应商制定价格,也可以是采用消费者和供应商通过竞价、议价的方式最终确定。由此可见,B2C和C2C对企业和卖家而言是电子化的零售商业,对消费者和买家而言就是网络购物[6]。王希希(2001)对网络购物的定义是:网络购物指消费者和商家凭借互联网进行产品或服务的购买与销售,是传统商品交易的电子化和网络化[7]。虞忠明(2004)认为,消费者上网购买包括网上订购网上付款、网上订购离线付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