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犯罪分子,而且关键在于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现阶段的公安工作,不论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公安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必须的,而农村较之于城市,还处于文化和法制建设的低洼状态,因此,需要以普法和宣传公干文化为载体的弘扬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增强公安机关和广大群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安机关工作群体的整体文化也同样是当前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直接接触的是最基层的广大人民群众,其说话和做事都直接反映着党和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建设高素质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对于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安民警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很大的作用。公安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作为为人民谋取利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国家暴力机器,在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应当本着一切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本着“情为民所惊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出发点、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密切联系群众,在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联系当中、在人际交往与工作任务当中,应当相互多沟通多交流,最终提升公安民警的沟通能力。参考文献[1]曾仕强,刘敏政.人际关系与沟通[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2]孙娟,冯威,沈佳.警察沟通艺术[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3]徐颂陶.沟通协调能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4]胡伟立.警察实用技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5]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6]杨涛.论警察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中的回归于发展[J].公安研究,2006(5).[7]沈超.农村法制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8).作者简介:殷文洁(1987-),女,河南郑州人,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助教,主要从事治安管理、行政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