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第九条副职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年终考核的方式,每年1月15日前,由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自查总结,形成绩效考核自查报告交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领导班子副职自查总结,对领导班子副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分析、整理,形成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凡涉及具体指标的认定以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同时参考集团公司核定的数据;第十条民主测评在每年初召开的职代会上,由与会代表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依据测评结果得分不同,分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称职,6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基本称职,不满60分的为不称职。第十一条职代会结束后,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汇总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与职代会民主测评结果,初步确定领导班子副职年度考核得分,提交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副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本人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二条考核得分作为副职年薪发放依据。副职年薪=总经理年薪×级别系数×考核得分/100(级别系数公司正职以外的常委取0.85,其他取0.8。级别系数×考核得分/100限高保底,在0.6-0.85之间取值)。第十三条分管工作出现“一票否决项”的副职,在第十二条规定享受年薪基础上降10%,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扣减年薪。协管领导降5%,并按照分管领导所扣减年薪数额的50%相应扣减年薪。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集团公司管理的副职,由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对该副职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公司管理的副职,视其具体情况作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年度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