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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组织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Р (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Р (4)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Р Р 4、部门的责任。Р其他领导是所分管部门、行业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人。Р (1)根据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落实;Р (2)及时排查所分管部门、行业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并认真负责地解决;Р (3)所分管部门、行业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Р考核奖惩办法Р 1、制定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和百分考核细则,由综治委组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Р 2、加强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Р 3、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给予表彰和奖励:Р (1)、领导措施有力,社会秩序稳定,创建工作位居全区前列的;Р (2)、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效果的;Р (3)、其他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表彰和奖励每年举行一次。Р 4、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处分;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Р (1)、治安状况混乱或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Р (2)、因疏于防范或者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Р (3)、对重大治安问题隐匿不报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情节严重的;Р Р 二0一三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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