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保密职责;(三)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希望。保密责任提醒以口头谈话方式为主,也可采用书面方式。口头谈话由主要领导或保密委员会主任负责,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必要时也可安排集体谈话。书面提醒由保密管理部门准备《保密提醒书》,由主要领导或保密委员会主任签字后送达被提醒人。第十五条实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进行年度业绩考核时,应依据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的评价意见,并参考上级保密管理部门保密检查结果,将领导干部保密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第十六条实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使单位的保密工作处于先进水平的领导干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使所在单位的保密工作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一)未按要求组织传达学习、贯彻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方针政策的;(二)没有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对保密工作没有督促、检查的;(三)未设立保密机构、未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或者保密工作必需的设施、经费和工作条件没有保障,致使保密组织和保密干部难以依法履行职责的;(四)对存在泄密隐患的工作环节,没有制定、实施必要的保密措施的;(五)对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保密要害部位,未按规定配置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采取适当的技术防范措施的;(六)对涉及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项目,未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的;(七)未按规定对秘密事项定密的;(八)存在重大保密隐患,可能导致泄密事件却整改不力的;(九)有失职、渎职行为,致使本单位或本人分管的业务工作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十)发生泄密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未按规定及时查处的。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至(十)项规定之一、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不力,致使单位存在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至(七)项问题之一,情节较重或发生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