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会主要对两类问题发表意见,一是针对会计法规草案发表意见,二是对技术性难点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目的主要是表明委员会所持的观点或对准则在实施中的问题进行解释。但是,全国会计委员会工作程序繁琐,这使得该委员会工作效率低下,难以对出现的新问题作出灵活的反应。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该委员会决定进行改革。改革的具体内容是:明确人员组成、作用和工作程序。改革后,该委员会仍然保持会计咨询机构的性质。Р (1)全国会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1996年8月通过的法令重申全国会计委员会是一个代表各方利益的机构,因而应由利益相关的各方代表组成。法令规定全国会计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58人,这大约相当于改革前人数的一半。全国会计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①主席1名;②副主席6名,包括财政经济部公共会计司司长、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席、注册审计师协会主席、两名工商界代表和一名非盈利组织代表;③经济专家40名,包括会计师、企业代表、职工代表、财务分析师等;④公共部门的代表11名,包括各部委、政府审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代表。Р 委员会主席由财政经济部长任命,任期6年(可以连任),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公共或私人职务。该委员会下设一个常设机构即秘书处,它是财政经济部下设的一个部门,它只对委员会主席负责。Р (2)职责的调整全国会计委员会在涉外事务中,除了继续讨论欧共体的指令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还参加会计咨询会议;同时参与联合国对跨国公司的事务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会计准则事务,并参加世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Р 2.建立紧急问题委员会Р 根据1996年8月通过的法令,法国成立了紧急问题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全国会计委员会的主席、6名副主席和来自财政经济部、司法部、预算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代表组成。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的程序,法国紧急问题委员会是一个受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承认的、以发布解释条文为目的的国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