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试论“无罪推定”原则及其适用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主要是有罪的证据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如果证据是一个孤证,没有排他性,或证据之间没有关联性,形不成证据链,那就不能认为证据“确实、充分”。Р6、运用证据必须合法。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外,一般不能直接作为公开的证据使用。如果必须采用该证据材料定案时,应当通过合法形式,转为公开使用的证据,才能用来作为定案的依据。如用秘密辩认方式制作的辩认笔录,要作为证据公开使用,必须交转换为法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司法技术鉴定结论等证据种类,否则运用就不合法。Р总之,“无罪推定”原则要求我们每位司法人员都要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强化证据观念,靠证据去办案,每个环节都要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真正做到使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使真正的罪犯难逃法网。Р Р注释Р[1]刘家琛,新《刑事诉讼法》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42页Р[2]樊崇义、周士敏、刘根菊,《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7页Р[3]樊崇义、周士敏、刘根菊,《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4页Р[4]刘家琛,《刑事诉讼法》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69页Р[5]刘家琛,新《刑事诉讼法》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页Р[6]姜成林,《逻辑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1993年出版,1997年重印,第43页Р参考文献Р[1]刘家琛,新《刑事诉讼法》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Р[2] 樊崇义、周士敏、刘根菊,《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Р[3] 姜成林,《逻辑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1993年出版,1997年重印Р[4]曾斌、肖琼,《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Р[5]张军、姜伟、田文昌,《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