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利;Р 2.不得将酒店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Р 3. 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Р 4.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Р 第十条:乙方的报酬Р 乙方的报酬分为工资报酬和利润分红两部分:Р 1.工资报酬Р 乙方工资报酬由岗位工资、通讯费、经营奖励三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工资报酬=岗位工资+通讯费+经营奖励。Р 岗位工资、通讯费、经营奖励具体如下:Р 岗位工资每月10000元;通讯费每月1000元;如果当月的营业额大于100万元,则以当月的净利润的5%作为经营奖励给乙方,该经营奖励当月考核兑现。Р 2.利润分红Р 甲方承诺在乙方管理酒店期间,第六条提及的15%的净利润按月发放,并保证依第六条所述乙方第一年的利润分红不少于20万元。Р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酒店的财产。Р 第十二条:日常经营支出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签字。单笔费用超过3万元的,须征得甲方的批准。3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或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批准方可添置或签署。Р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Р 第十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但乙Р方已尽一个善良管理人应尽的义务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要求的,不视为违约。Р 第十五条: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应一次性支付元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Р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的补充或修改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Р 甲方: 乙方:Р 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