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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公司托管酒店合同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长途电话及传真等费用,按酒店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划入酒店正常经营费用支出。Р     3、完成甲乙双方约定营业额金额,乙方按营业额4%收取管理费;未达成甲乙双方约定营业额,乙方免收甲方管理费。Р     第四十二条:流动资金保证Р     乙方根据酒店业惯例,组织拟订管理期内酒店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方案,提出流动资金需求量,由甲方为酒店提供双方认可的足够确保酒店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并保证在乙方管理过程中步得随意抽调或挪用,以保障酒店的正常运转。Р     第四十三条:重置准备金保证Р     为酒店长期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保证酒店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以及进行专项的工程基建改造费用的资金(重置准备金)年度使用计划,甲方应全力做好资金保证工作。一般酒店重置准备金在最初的五个财政年度为酒店全年总营业额的2%,第五个财政年度后为总营业额的3%。Р     第四十四条:会计记录及资料的保存Р     在乙方对酒店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制度及其它规定,保留一份有效的会计记录,必要时,业主或其他代表人有权在酒店财务部视察及稽核全部账薄,但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正常经营。Р     第四十五条:经营报表及会计报告Р     经营管理期内,乙方需审阅酒店日常各项经营日报和月报表,由酒店财务总监于每月8日前提交上月酒店损益表,每半年呈交酒店资金平衡表及营运收益报告报酒店管理委员会并最终形成酒店财务报告。Р     第四十六条:投保项目Р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向国家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附加受保人。Р     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的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和财产升值险)。Р     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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