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技术活动,奖励先进,激发斗志,在公司内形成学技术、用技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大环境;Р3、培养人才,教育是基础。支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多参加各类技术培训,保证专业技术带头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并且有计划有目的选送专业技术带头人、有培养前途的技术人员攻读第二学位或硕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办的高级研修班。使技术人员及时跟踪、了解电力技术发展最新动向,加速知识更新、技能提高;Р4、加强专业梯队建设,关注青年科技人员的成长,重点进行扶持培养,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敢于给他们实践创新的机会,促进他们尽快成长,脱颖而出。Р(五)专业技术带头人的管理Р1、“专业技术带头人”称号期限为二年,专业技术带头人在下次评选活动中参加复评;每个专业的技术带头人的人数为1-2名;作为一种技能的考评,鼓励广大技术人员积极参加选拔;Р2、专业技术带头人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部应主动关心、积极协调,及时反映、帮助解决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有关管理服务以及培训工作;Р3、实行专业技术带头人动态管理考核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生产综合管理部共同组织,收集相应专业人员意见、科技领导小组意见,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记入技术带头人考绩档案,并作为技术带头人复评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Р4、对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政处分者、工作变动不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者,或其他原因不再具备专业技术带头人条件的,由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取消其称号和有关待遇,且两年内不能参加专业技术人评选。Р六、批准及实施时间Р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Р七、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部门Р由生产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Р附件:Р1、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目录Р2、专业技术带头人申报表Р内容未完Р请点击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