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按照《****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办法》实行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第七章内部竞聘(竞争上岗)第十七条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在集团系统内部或所属企业内部进行。第十八条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按照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第十九条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工作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制定方案1.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职数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工作。2.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部门职位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3.初步建议向集团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建议方案报集团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4.确定方案。集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制定市场化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议确定。方案内容一般包括:开展内部竞聘(竞争上岗)的主要理由和依据、职数预审情况、竞聘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竞聘方式、竞聘程序和相关方面建议意见等内容。(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通过集团公司官网或文件发布公告,公告应明确岗位职责、竞聘人数、资格条件、竞聘程序、报名时间及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告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按照竞聘相关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环节。(三)综合测试与确定考察对象1.参与考评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2.测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3.结合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测试意见,报集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四)实施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