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规范供应商的管理,让供应商对提供物料采取可靠措施,保证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配件符合贝克洛公司物料的质量要求,使供应商能更好的保质保量的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供应商与外发加工厂商的开发、调查、初评、实地评审、登录、送样、判定、签定相关合同、下单、批量供货、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及取消资格等作业流程。3.定义:3.1供应商定义:材料供应商、服务供应商(运输、搬运、技术提供、工程外包、废弃品处理商等)、设备供应商等统称为本公司的供应商;3.1新供应商:首次合作的材料、外协件的供方,单次物料采购的供方。3.2合格供应商:所供产品稳定、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长期稳定合作的供方。3.3检测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体现物料各种性能符合要求的证明性文件,有效期为检测日期后一年。3.4自我声明:供应商对物料满足公司、相关方、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自我承诺的文件。4.职责:4.1供应链管理部采购管理:负责主持供应商的开发、调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去实地考察;建立供应商档案及名录;洽谈交易规则,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自我声明,跟进供应商对不良情况的整改书面回复及整改落实情况,参与对供应商的审核、评价。4.2质量管理部:负责参与新供应商的考评,对供货产品质量把关,对供应商进行月度供货质量评定及年度评定,对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自我声明文件的归档,供应商所供物料的检验、反馈,有权对供应商的质量评定不达标时取消或暂停合格供应商资格,责令停止供货直至重新审核、评价合格为止。4.3研发部:负责参与新供应商的考评,对新物料进行技术鉴定。4.4相关部门:负责必要时的供应商开发选择的建议权和参与评审提供必要的支持。4.5主管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负责批准新物料新供应商的《供应商选择、评审基准表》,同时批准《新供应商评审合格登录申请表》及采购单。5.内容:5.1新供应商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