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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违纪、辞退中的证据管理和取证技巧”公开课-安易原版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ptx  |  页数:17 |  大小:1250KB

文档介绍
比如: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暂行规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论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论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五十四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所做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想当的证据(二)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厉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六)未经有权部门确认的电子证据二、证据管理和取证技巧1、证明曾与员工充分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如何进行录音?录音关键点:员工姓名、时间、地点、事件尽量不要用手机录,一是录音容易丢失;二是触屏手机录音中不小心容易碰到,导致录不上2、如何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表述为:“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一般公司难以以“不胜任”解除合同,可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间接解除,“不能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岗位范围内的工作”更好证明,比如:分配新工作、岗位职责内有难度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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