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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7年8月核心素养版课程标准)

上传者:qnrdwb |  格式:pptx  |  页数:31 |  大小:9909KB

文档介绍
丰富和多样?课程选择更加灵活?选择空间也更大Р教师仍可以按原来模块的划分,使用原教材上课,按照“音乐鉴赏”36学时,其他每个模块18学时进行教学。Р教师也可以将原教材中有关模块,如“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中的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的相关内容梳理出来,作为选修Ⅰ课程的内容,以满足一部分学生继续深化学习相关模块内容的需求。Р艺术社团活动都将作为选修Ⅰ课程纳入国家课程体系,实施课程化管理,并将与之相关的实践性作业和音乐学习成果纳入对学生的评价体系并计入学分。Р选修Ⅱ课程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兴趣爱好、学业发展、职业生涯规划及当地特色文化资源、民间艺术传承等,由学校确定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学生每修满18学时,通过考核与评价也可计入学分。Р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Р高中音乐课程基本理念Р以“以美育人”为导向Р以“核心素养培育”为目标Р以“完善评价机制”为抓手Р落实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总体目标Р审美感知Р艺术表现Р文化理解Р根据教学的变化与要求调整教材内容Р依据模块的学业质量标准水平,以水平1为18学时的基本要求,水平2为36学时的基本要求来整编现有教材,合理组织教学内容。Р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沿用现有的实施方式和教材,以体现平稳过渡的基本思想,保证高中音乐课程的有序开设和有效实施。Р做好学生选课的分类指导,实施因材施教Р正确处理好课程实施中一般性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关系。Р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既考虑一般性大众音乐教育的多数学生,又关照个性化音乐教育中的少数学生,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教学和分别评价。Р考试评价中的新变化及应注意的问题Р考试评价Р围绕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和发展,以学生实际能力测试为主Р过程与结果并重Р定性与定量结合Р课内与课外综合Р学分与等级并存Р学校:落实措施Р地方:执行方案Р国家:课程标准Р平稳Р有序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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