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编制、初审和申报,确认改造实施主体;第一部分: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基本概念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条件:符合基础设施亟待完善/环境恶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状明显不符合经济发展等情形之一,且通过综合整治或者功能改变难以有效改造的?按实施主体分类:1、权利主体自行实施,单一权利主体自行实施,或者多个权利主体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其中一个权利主体后由其实施。2、市场主体单独实施,权利主体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非原权利主体的单一市场主体后由其实施。3、合作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以与单一市场主体通过签订改造合作协议合作实施。4、政府组织实施,政府通过公开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或者由政府城市更新实施机构直接实施基本概念城市更新单元?拆除重建城市更新单元:为拆除重建活动划定的相对成片区域?基本单位:落实目标和责任的基本管理单位?多个项目: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更新项目流程:四大阶段?第一阶段:报计划?第二阶段:报规划?第三阶段:确定实施主体?第四阶段:取得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一阶段: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前提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划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未划入单元的且满足条件的自行拟定更新单元?确定申报主体,由其组织展开申报:权利主体(如村委会等)/权利主体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个人或企业)/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改造意愿征集:单一权利主体同意;2/3面积、数量,多地块的4/5面积;?申报材料准备:申报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纸/现状权属/建筑物信息/改造意愿书/照片;?审批过程:区更新办核对资料(5个工作日)——区更新办资格认定、核查、综合判断(20个工作日)——报送主管部门,审查资料,按批次统筹形成更新计划草案,并公示不少于10天——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流程第一阶段: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流程第一阶段目的与成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