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发布、广告发布的频率如何而言的;(一)、制定媒介目标广告制定媒介的期望包括传播和加强讯息,前者为定量目标,后者为定性目标。一般我们所讲的媒介目标都是指定量媒介目标,因为定性目标:媒介加强讯息的能力是很难评估的,所以一般比较避免在策划案中具体的提及。制定媒介目标时常用的几个标准1、根据到达率和频次来制定广告目标:1)到达率(REACH):指目标受众在指定时间段内至少接触过一次媒介载体的个人或家庭数目,一般用该数目占全部目标受众总数目的百分比来表示。比如:截止到第一季度末期,达到80%的18-24岁的位于大中级城市的青年女性(目标受众/次要目标受众);2)频率/次(frequency):目标受众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接触媒介载体的人均次数或户均次数。比如:在第一季度内,每一个月到达80%的主要目标受众12次以上,次要目标受众6次以上。附注:到达率和频率是一个相伴生的统计量,很难不考虑其中一个来谈论另一个,他们是反向联系的。在一个媒介排期中,往往是频率越高,到达率就越低,媒介人员往往不得不在以很少次数达到大量受众和很多次达到少数受众之间进行权衡。二者同时的最大化需要很大规模的预算投入。事实上,在设定媒介目标时候要与广告的创意目标联系起来,如果创意目标是扩大知名度,建立品牌知晓,则高到达率是关键;如果创意目标是为了建立更好的品牌理解和建立品牌忠诚,那么频次可能是要优先考虑的目标。根据到达率和频次来制定广告媒介目标:在广告运动的第一季度内,每星期3次以上到达60%的18-34岁之间的乡镇妇女。对实现理想效果所需要的次数或重复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有效频次(effectivefrequency),在有效频次的层次上达到的目标受众人数占总目标受众数量的比率被称为有效到达率。通常广告主希望达到尽可能多的潜在客户,但是需要考虑成本效果:广告费用是否能够用其所促进的销售额追补回来?广告预算是否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