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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及用工风险防范课件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pt  |  页数:10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动合同的签订Р招聘与录用? 1、提供入职资料〔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 ? 2、明确录用条件、岗位职责等;? 3、签订时间、及相关制度和协议。Р(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7)Р(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Р(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7)Р(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Р(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7)Р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1)Р一、招聘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Р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试用期的作用: 相互了解并确认正式录用? 期限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19.1)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19.3)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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