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着对生命安全保障的挑战,其风险程度之高可能位居各行业之首,而麻醉专业处于外科救治中的重要环节,多种因素使其置身于变化和未知状态之中,因此,其风险程度应高于同行业中的其它专业。一、发生率自1858年Johnsnow首先报道了麻醉死亡事件后,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与警惕,此后,许多国家也相继报道了麻醉相关死亡率。美国(1969~1983)麻醉死亡率为1.7∶10000英国(80年代)麻醉死亡率为1∶10000法国(1977~1982)麻醉死亡率为1∶13207澳大利亚(1970)麻醉死亡率为1∶10250日本(1994)麻醉死亡率为1.17∶10000我国上海地区(1984~1988)为1~1.5∶10000西安(2001)为1.2∶10000随着医学发展和监测手段的完善以及麻醉医生水平的不断提高,麻醉死亡率逐年降低。目前发达国家仍有1∶10000的死亡率。威胁生命的严重并发症(如心衰、心梗、肺水肿、肺炎、昏迷、瘫痪等)发生率为0.7%~22%。二、原因麻醉意外应是偶然事件,且往往突然发生,然而必有其病理基础和诱发因素。虽然其原因众多,但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病人因素病人是麻醉风险的承受者。病人的年龄、病情的严重程度、病变性质、主要脏器功能状态、潜在疾病以及病人对治疗、操作和各种处理措施的反应等均可影响麻醉的安全性。1、年龄:小儿机体尚未发育成熟、器官功能不全、故麻醉死亡率亦高于成人,有报道,4岁以下小儿麻醉所致心搏骤停的发生率为12岁以上小儿的3倍。另有报道,1岁以下者发生率比年长儿大10倍。老年人器官功能衰退,其脏器贮备与代偿能力显著降低且并存疾病较多,其麻醉风险亦增大,有报道,70岁以上病人的心源性死亡高于常人10倍,英国对50万例手术病人统计的死亡率为0.7%,65岁以上者占79%。就术后死亡率而言,40岁为2.3%,60岁为6.8%、80岁为8%,随年龄增长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