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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前知情同意培训资料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11 |  大小:52KB

文档介绍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Р4. 术前告知的相关内容Р病人机体状况、手术适应症、手术风险利弊;?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术中替代方案;?肿瘤手术应以病理诊断为决定手术的方式或根据术中冰冻病理诊断结果调整手术方式;?术中、术后血制品使用的必要性、风险利弊等;Р5.术前告知的相关要求Р术前告知应由主刀医师在术前1-2天内完成。?通俗告知,明确告知。对患者的告知,应尽可能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如遇某些说地方语言的患者,医患双方直接交流有困难,应当设法通过适当的方法,让医患双方准确了解彼此表达的意愿,避免发生误解。?对患者的告知,要注意与保护性医疗结合进行,避免告知加重病情发展、增加患者心理负担等情况的发生。凡可能增加患者心理负担情况的告知,应首先告知家属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待病情允许后再告知患者本人。?对患者的告知,应注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种族和民族的差异,尊重他们的习俗和文化特点。Р6.知情同意书的签订Р概念:患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或家属(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和条件下,对拟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做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向患者履行了医疗行为不利后果的告知义务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的关注义务,即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的法定形式或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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