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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孟德斯鸠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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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 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John Locke,1632.8.29~1704.10.28)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 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Р孟德斯鸠及其《论法的精神》Р一、关于政体分类的学说? 《论法的精神》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他对良好的政体极力褒扬,对专制政体和教会则作无情的抨击。孟德斯鸠又提出各种政体的原则或动力,尽管他的说法有显著的缺点,但是他的论说中有许多精辟的论断,同时他对专制政体和封建性罪恶进行猛烈的攻击,这对埋葬当时的封建主义和专制暴政,都是极有价值的。?二、分权说和君主立宪?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颂扬英国的君主立宪,认为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互相制衡,是公民自由的保障。这是孟德斯鸠脍炙人口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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