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Р2015年9月Р这是小作坊。?条件太差了!?似曾相识,见怪不怪?Р这是小作坊吗??条件很好!?能达到这么好吗?有必要吗?Р全市已登记700多家?(豆制品、糕点、粮油、炒货、酱腌菜、肉制品等)?一大两小三重点?(大市场、小作坊、小餐饮,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Р要求全覆盖监管Р《食品安全法》对小作坊的相关规定Р法律条文Р 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Р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