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作出以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Р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生产自律,自觉接受监督。Р二、内外环境、场所设置、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有关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Р三、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Р四、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生产加工的食品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Р五、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Р六、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主动配合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承担法律责任。Р 业主或负责人签名:Р 年月日Р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清单Р序号Р设备名称Р规格型号Р数量Р场所Р生产厂家Р生产日期Р运行情况Р注:特种设备需附年度检查报告Р从业人员花名表Р序号Р姓名Р身份证号Р性别Р年龄Р岗位Р文化程度Р备注Р注:该表需附接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Р附: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Р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申请表Р营业执照复印件;Р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Р生产加工用水合格证明;Р生产加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复印件及体检表原件);Р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图;Р小作坊地理位置及平面布局图(标示功能间及尺寸);Р相关制度文本(食品安全责任人任命书;企业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图;企业质量方针和目标;场所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关键环节控制工艺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配料投料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物品贮存管理制度;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Р所有资料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