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正误。Р2Р还是临床医、教、研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为根据和宝贵文献资料。更是医患纠纷时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谈判、鉴定评议、调解仲裁、庭审判决等的重要书证和主要证据来源。Р3Р病历质量的优劣,与医疗安全密切?相关,是医疗质量实时动态监控的主要?对象和目标,也是终末医疗质量检查评?价的依据和承载体。Р4Р因此,不断提高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是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落实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这才是贯彻和实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所在。Р5Р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更加完善,书写要求规定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较02年颁发的(试行)版有以下特点:? 丰富门急诊病历记录的书写,强调急诊留观记录重点记留观期间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应书写抢救记录。?护理记录极大简化, 删除大量一般护理记录,? 把护士的时间还给病人。Р6Р病历修改有严格规定,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保留原纪录清楚可辨。?注重书写要点:时效性,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真实性,全面如实书写问诊、查体、辅助检查及诊疗操作等情况;完整性,各项内容项目齐全完整,语言流畅逻辑性强;Р7Р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须由注册医生审阅签字,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强调履行告知义务,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病危通知书等内容必须体现在病历中。?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并签名。Р8Р第一章基本要求Р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Р9Р第一章基本要求Р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