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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班组长培训课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42 |  大小:349KB

文档介绍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Р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法》Р从业人员的权利а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а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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