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Р学前儿童韵律活动能力的发展Р模块一Р学前儿童韵律活动能力的发展Р模块一Р虽然6个月左右的孩子能对音乐做出主动的反应,晃动身体或是转头,但这些身体运动还不是由节奏性的音乐引起的,只是对纯音响做出的反应。到1岁半左右,婴儿才会对比较鲜明的节奏做出相应的动作反应。这种对刺激反应的明显进步,表现为不同类型的身体动作显著增加,试图使自己的动作与音乐节奏相协调,有与成人一起舞蹈的意向等。3岁左右的儿童,其随乐动作能力有了较大的发展,他们一般能较好地跟随音乐控制自己的动作。此外,随着动作与音乐协调能力的逐渐提高,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节奏能力也随之逐步发展起来,表现为对能发出好听声音的玩具乐器产生一定的兴趣,会有意识地去敲击、演奏。虽然这些动作多是偶然的、零碎的,但它为儿童以后的乐器学习和节奏能力的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Р学前儿童韵律活动能力的发展Р模块一Р3~4岁儿童的韵律活动能力的发展Р二、Р3岁以后,儿童的动作逐步进入了初步分化的阶段。大多数儿童都能自如地运用手、臂、躯干做各种单纯动作,如拍手、摆臂、跺脚等,但由于受神经系统协调性发展的局限,其平衡及自控能力还较差,特别是腿部力量较弱,脚掌缺乏一定的弹性,身体左右摇摆比较大。因此,他们对幅度较大的上肢动作易于掌握,对下肢肌肉力量及弹性要求不是太高的单纯的移动动作如小跑步、小碎步等较易掌握,而对跳跃动作及上、下肢联合的复合动作掌握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Р学前儿童韵律活动能力的发展Р模块一Р随着儿童动作发展分化的逐步精细,其动作的协调程度及对动作的速度、幅度等表现能力会逐步发展起来,并显出一定的可塑性。美国的吉尔伯特曾在1981年做过一项研究,发现儿童最基本的动作形式出现在5岁之前,5岁以后一般仅仅是技能的稳定。从这项研究成果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启示:帮助儿童开发必需的动作表现技能和能力,是学前儿童音乐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