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软产道疤痕,阴道横膈或盆腔肿瘤阻碍先露下降者; (3 )巨大胎儿,多胎妊娠,羊水过多,有剖宫产史或子宫疤痕者慎用; (4)人工破膜后不足 1小时者; (5)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 (6)明显的胎儿窘迫; (7)有催产素过敏史者。不良反应: 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加快或心率失常。大剂量应用时可引起高血压或水滞留。注意事项: 用药前和用药时需检查和监护: 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 ②孕妇脉搏及血压; ③胎儿心率; 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 ⑤胎儿成熟度; ⑥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 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催产素引产的观察及护理(1)、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做好三查七对。(2)、按医嘱静脉输入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一般为 500 毫升), 调好滴数为 8滴/分,然后按医嘱加入催产素 2、5单位,并于瓶签上注明加入药名及剂量。(3)、滴注催产素后,密切观察胎心音及子宫收缩情况,根据宫缩情况每隔 15-30 分钟调节增加滴速,每次不超过 5滴每分,直至达到有效宫缩。宫缩强度持续时间最大不超过 50 秒,间歇时间不能短于 1分钟,每分钟滴速不能超过 40 滴。(4)滴注催产素必须专人看护,每 15-30 分钟观察宫缩及胎心音一次,每次要观察 3次宫缩以上,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可使用胎儿监护仪监护,如发现子宫收缩过强,先兆子宫收缩过强,先兆子宫破裂,胎心异常等应立即调慢滴速或停止点滴催产素,并通知医生,按医嘱执行用药以缓解宫缩强度。(5)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即使了解宫颈口开张及先露下降情况。(6)其他:注意血压,脉搏,呼吸情况及自觉症状,如出现胸闷, 气促,寒战以至休克的过敏反应者应立即停滴催产素并按过敏休克抢救处理。( 大剂量的催产素(10 单位肌肉注射或 20 单位静脉点滴)必须在胎儿肩部娩出且宫内没有胎儿的清况下才能使用.否则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