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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二语言教学法主要流派与发展趋向-课件【PPT讲稿】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ppt  |  页数:5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理解目的语的书面语言、培养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以及发展智力为主要目标,不重视口语和听力的教学。(2)以系统的语法知识为教学的主要内容,语法教学采用演绎法,对语法规则进行详细地分析,要求学生熟记并通过翻译练习加以巩固。(3)词汇的选择完全由课文内容所决定,用对译的生词表进行教学;句子是讲授和练习的基本单位。(4)用母语进行教学,翻译是主要的教学手段、练习手段和评测手段。(5)强调学习规范的书面语,注重原文,阅读文学名著。语法翻译法的不足之处: (1)忽视口语教学和语音教学,缺乏听说能力的训练(2)过分依赖母语和翻译手段(3)过分重视语法知识的教学,死记硬背语法规则, 不注重语义(4)教学内容枯燥无味或者过深过难。(5)不利于语言交际能力的培养。二、直接法直接法又称“改革法”或“自然法”, 产生时间: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发源地:法国和德国。观点:主张以口语教学为基础,按幼儿习得母语的自然过程,用目的语直接与客观事物相联系而不依赖母语、不用翻译的一种第二语言教学法。代表人物:菲埃托、贝力子、古安直接法的主要特点: (1)目的语与它所代表的事物直接联系,教学中排除母语,排除翻译,采用各种直观手段用目的语学习目的语,课堂教学常用扮演角色或演戏的方式。(2)不是先学习语法规则,而是靠直接感知,以模仿、操练、记忆为主形成自动的习惯。(3)以口语教学为基础,先听说后读写。(4)以句子为教学的基本单位,整句学、整句运用, 而不是从单音或孤立的单词开始。(5)以当代通用语言为基本教材,学习生动的、活的语言,而不是文学名著中典雅、但已过时的语言。直接法的局限性: (1)过分强调了幼儿学习母语的规律,而对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的特点认识不足,对课堂教学的现实也考虑不够。(2)强调口语教学,对读写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3)过分强调模仿,偏重经验,对人的积极、主动学习强调不够,忽视对语法规则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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