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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和索赔-课件(PPT·精·选)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2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国内的业主对合同中的“变更、索赔和争议”及其敏感,时常错误地将其理解为“项目管理不当”或“对方的不友好行为”。变更( VARIATION ) § 变更: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相对原合同条件的变化,统称为变更( VARIATION) 。§ 由于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规律,任何合同都不可能预见和覆盖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条件变化,为此,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变更的分类: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即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协商后,对原合同文件所做的变更。表现的形式为:对原合同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修改协议将代替原合同文件的相应内容。通常包括: ?改变合同工程的范围; ?改变合同的目标工期,包括加速协议; ?改变合同双方责任、权利或利益的规定; ?改变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方法; ?改变合同某一方原承诺提供的条件,如: 改变业主在合同中承诺提供的交通、占地、供货等当地支持条件。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即工程师按合同条款规定指令的变更。表现的形式为:工程变更指令。通常包括: ?工程量的增减。不发变更令,据实增减报价单中的工程量; ?取消某项施工内容; ?改变质量标准或类型; ?变化工程某部分的位置、高程、基线、尺寸; ?增加竣工所需的附加工作; ?改变施工工序工艺或工作时间; 工程变更的程序通常,合同规定的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由设计或承包商向工程师书面提出变更请求; §工程师依据合同书面确认其是否属于变更项目; § 工程师会同承包商核定变更范围、变更的工作内容及其变更工程量;并书面指令承包商可以开始变更项目的施工; § 工程师分别与承包商和业主充分地协商后,应确定合理的变更价格; § 工程师应以规范化的格式,颁发书面的变更令;以此作为变更项目付款的依据; § 如果承包商不满意工程师确定的变更价格,则可进入索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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