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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企业并购谈判课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3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期的几年里,由于两国的文化差异,在工厂改造方面,英国工人不认同宝马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加之英镑价值的猛涨,8万多名英国工人冲上街头,制造了一场大骚乱。宝马公司无力回天,于2000年以10英镑的象征性价格将罗孚部分品牌卖给了英国的凤凰财团,而自己只保留了MINI品牌。短短的六年时间,宝马公司在罗孚身上损失了大约40亿美元。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裁员”规定Р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于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特殊时期的女职工等给予特殊保护,禁止解除劳动合同。Р公司并购中职工权益保护制度Р工会制度?08年金融危机使得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面临空前危机,在美国政府否决了其振兴计划后,通用公司只有在当时的6月1日前与工会达成消减员工养老金的协议才能自救,否则将会破产。?劳动合同承继制度?在公司并购中,目标公司与其原有职工签署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完全由并购公司承继,劳动合同继续存在并有效。? 《台湾企业并购法》第16条规定:并购后存续公司、新设公司或受让公司应于并购基准日三十日前,以书面载明劳动条件通知新旧雇主商定留用之劳工。该受通知之劳工,应于受通知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新雇主是否同意留用,届期未为通知者,视为同意留用。Р公司并购中职工权益保护制度Р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我国公司法规定:1/3董事,国有独自公司1/3监事?德国:职工共同决策制(监事会权利大于董事)?职工持股制度?ESOP?股权激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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