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财产税类:房产税.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1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房屋这种财产征收的“个别财产税”或“单项财产税”。Р4Р(三)房产税特定征税范围?1.在城镇范围,也就是条例所称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2.房产税对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征税;?3.只对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屋,主要是因为非经营性的,不具备纳税能力。Р5Р(四)房产税特定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房产税的征税方法由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来决定:用于经营的自用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用于出租的,按房屋租金收入。Р6Р(五)房产税税种的性质特点:? 1、开征的背景、时间、历程,源于城市房地产税;在计划经济时期开征至今,1994年深化工商税制改革时予以保留;将来改革方向,要被物业税所取代。? 2、征收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收。? 3、征管机构、征收期限,房产税由所在地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实行按年征收,分半年或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十日内缴纳入库。Р7Р(六)纳税人? 房产税根据《暂行条例》规定:?(1)房产产权所有人;?(2)产权属于国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3)产权出典,在出典期间,因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产,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4)为便于征管,保证房产税及时入库,在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发生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Р8Р(七)征税范围具体解释? 1)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2)县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3)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4)工矿区:工商业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Р9Р(八)计税依据?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⑴从价计征:《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⑵从租计征:《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出租房屋的出租租金收入。Р10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