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玉帛,弗敢\r加也,必以信” 。 前者不是普遍施予民众的实惠,无关战事 全局; 后者是例行的宗教性礼\r节,并非对民众的真诚许诺,因此 二者都为曹别所否定。唯有最后在庄公提出治理讼狱\r“必以情”的 一点,曹判认为“忠之屈也”还算是尽心务实的 一项,认定“可以 一战”,\r并随即提出直接参战的要求。\r根据连接材料中的句子 “吾不能早用子 , 今急而求子 , 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r不利焉 !”可知郑文公前期并没重用烛之武,由“遂许之“可知他答应了郑文公出使秦国,\r由此分析即可得知答案。\r答案 :\r( l ) CI)参与 @)古今异义词,案件 @)赐福,保佑 G)倒下\r(2) O (这)是尽职分之类的事情,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 一仗 。\r@他们的士气已经消失而我军的士气正旺盛,所以才战胜了他们。\r(3) A\r(4)曹别具有卓越的军事智谋和指挥才能,能在瞬息万变的战争中沉着 、 冷静 、 果断地\r号令军 队,曹岁lj就是长勺胜战的权威和统帅。文中多记曹判简短、果敢的言行 : “请见“\r.\r“问战”“请从“、千战斗中两置可否 …… 这一系列活动表现出 一名出身 下层而深谋远虑\r的谋士的精明干练。以曹剧与“乡 人 ”的对比突出曹别抗敌御侮的责任感和护卫宗国的\r政治热忱。从曹剧与咎庄公的对比中 , 以庄公的弩钝 、 浮躁反衬曹判的机敏 、 持重 。\r烛之武 临危受命 , 他在郑文公一番诚意和透彻的分析下 , 抛开个人感伤和利益,承担起\r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重任 , 体现了烛之武的深明大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