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历史沿革和当地历史民族特点均有所不同;再加上当地政府执法不严、重视程度不够以及有关墓地使用权的现行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等多种原因,我国公益性墓地在使用过程中也各不相同,有些是当地村民世代继承的宗族墓地;有一部分是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作为墓地使用;还有一大部分是开展新农村建设以后,村民使用集体提供的规划内的土地作为墓地的农村公益性墓地;此外,在极个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有少数民族同胞根据民族传统修建的少数民族墓地。(二)我国墓地使用权相关法律规定 1.我国墓地使用权相关法德规定概况近几年来,尤其是每年的清明假日期问,墓地价格超过房价,市民购买“活人墓’’防墓地涨价等新闻占据着各大报纸和网络媒体的头版头条,而“公墓20年的使用期”也一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其实,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都围绕着我国墓地使用权的问题展开,而要讨论此问题必须先查找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关于墓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相对落后,几近空白,大部分出台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而且位阶较低,各个地方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关于墓地,有部门规章16个①, 地方规范性文件35个圆;关于公墓,有行政法规1个@,部门规章11个固;关于殡葬,有行政法规4个@,司法解释一个@,部门规章43个⑦。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只有民。这16个规章均为国家文物局针对特殊墓地修复或保护方案作出的意见和批复,不属于本文讨论范围。。这35个文件均为地方政府发布的归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内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固其中5个部门规章已经失效。@分别是《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已失效)、《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9关于民政局解除合同纠纷一案的回复,与《物权法》无关。。其中5个已经失效,剩下的38个中,只有4个与《物权法》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