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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发证制度”分析研究——以上海某区的实证调查结关于为基础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pdf  |  页数:4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论文 3 三、研究方法问卷调查的方法。本研究以上海某区通过告知承诺发证形式许可的 1247 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从事告知承诺发证事后监管 3 个月以上的执法人员为调查对象。旨在了解告知承诺发证制度实施的真实状况以及一线执法人员对这一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分析, 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现实中的告知承诺发证到底遇到了哪些情况。比较法学的方法。一般而言, 比较法的方法包括: 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静态比较与动态比较 6 。在对告知承诺发证制度的比较分析中,侧重于规范比较、功能比较。在考察国外告知承诺发证制度时, 既要对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 又要对那些在诚信体系方面发挥同样作用的制度做出分析。这样, 可以避免单纯使用规范比较或功能比较的弊病。通过上述方法的运用,本研究试图通过描述分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制度的变迁、现况, 分析出存在问题, 并且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国情, 从效益原则、公平合理方面提出完善告知承诺发证制度的对策。整体的研究框架分为四个部分, 首先, 是上海某区公共场所告之承诺发证制度实证调查, 论述了上海某区公共场所告之承诺发证制度现状, 这一部分从制度现状和实际执行情况两个方面对在导论中提及的上海某区在公共场所告之承诺发证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 充分展现目前公共场所告之承诺发证制度的缺陷与不足之处; 其次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制度概述, 主要为本研究的叙述提供概念基础和逻辑前提; 第三, 介绍国外行政许可制度, 寻找公共场所卫生许证告之承诺发证制度可以借鉴的模型; 最后, 完善公共场所告之承诺发证制度的建议是在对上海某区在公共场所告之承诺发证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外国行政许可制度有所认知的基础上提出的对策,从而为我国现行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6 刘兆兴主编, 《比较法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年版) ,第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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