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报告。质量标准部的复核分为两类:1、事中审核:即在项目组审核结束之前,现场审核接近尾声的时候,质量标准部抽查部分工程,进行现场审核。事中审核包括如下内容:(1)审核工程咨询计划是否经过核准,以及执行情况;(2)审核工程咨询范围是否准确;(3)审核主要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4)重要材料指标是否符合一般指标范围,取费是否正确,主要工程量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主要工程项目套用定额子目准确;(5)审核工程咨询工作底稿中重要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6)重要的或高风险的子项目是否有依据;(7)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反馈情况。(8)审核重大问题是否已经请示,并按批准意见处理;(9)事中审核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工作底稿整理和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此项工程仍须进行事后复核,但其重点在报告正文及程序方面的复核。2、事后复核:整体工程项目均实行此种质量审核方法。在当地审核的工程项目,项目审核完毕后,三方可以先不要在鉴定单上签字盖章,待质量标准部复核完毕后,再履行认可的手续;在外地审核的工程项目,可以先在鉴定单上签字盖章,但经质量标准部复核发现有较大问题,项目负责人须承担相应处罚。事后复核的内容如下:(1)审核工程咨询计划是否经过核准,以及执行情况;(2)审核工程咨询范围是否准确;(3)审核主要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4)重要材料指标是否符合一般指标范围,取费是否正确;(5)审核工程咨询工作底稿中重要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6)工程咨询报告的内容、格式、类型和披露的问题。(四)技术负责人对工程咨询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即重点复核质量标准部对工程咨询工作底稿复核后,提出审核意见,项目负责人修改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工程咨询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重点复核)。重点复核主要是对重要工程咨询工作底稿,重大工程咨询差异,工程咨询报告意见类型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