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按照下列程序及其要求组织实施: (一)成立由物资采购机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单数的询价小组,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询价小组对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三)物资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需求,从军队物资供应商库中选取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被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 (四)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物资采购机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军队物资采购机构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实施采购。 收货单位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物资验收,并向事业部门报送《物资到货验收表》。 收货单位在物资验收中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应当做好记录,及时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报告事业部门并通知物资采购机构协调处理。 物资采购资金支付与结算,按照《军队资金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集中采购资金支付暂行办法》执行。 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对集中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计划和合同价格; (三)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四)成交、评标标准及确定成交、中标人的原因; (五)废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