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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教研组(年级组)三级教学管理机制,对教学工作实行全程管理。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考查的校本评价制度以及科学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各类评价工作正常开展,过程清晰,材料翔实,效果良好。Р37.建立健全各种教学规章制度:(1)学校领导深入课堂制度:除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外,校领导要坚持听课,每学期校内听课不少于40节,并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要及时与教者交换意见;(2)检查制度:教导(务)处对教师各类计划执行、课程实施水平、备课笔记、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考查与评价、活动开展与辅导、教学研究活动等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检查两次,对检查情况要及时总结、通报或个别交换意见,并有具体的奖惩措施;(3)质量分析评估制度:期中、期末考试后,备课组或学科教师要做好考试分析;教导(务)处(年级组)要专题总结考试情况,写出质量分析报告,对教学质量进行科学评估;(4)评教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教学满意度测评”,家长和社会评教,组织学校领导、同行教学工作测评,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5)考核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教学工作考核方案,并严格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到教师绩效考核中,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的主要依据。Р38.树立质量立教、质量兴教意识,全面提高学生学习素养。所有学生都能完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阶段各学科和校本教材规定内容的学习任务,每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及格率90%以上,学生全科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技术类、选修类课程考查合格率90%以上。Р附则Р39.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是教学工作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各校可据此制订出相应的实施细则。Р40.本规定是市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检查和评估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对各校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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