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合同条款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6、按联合体数据中心的规划,进行数据的录入和管理。1.4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的移交1、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的收集、整理和编制(1)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要求设专人在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各施工阶段的工程资料、工程文件、验评记录、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等,按质量监督单位确定的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资料内容、施工顺序进行立卷存档。在工程开工前制定竣工资料的收集计划,根据工程内容明确需要收集资料的内容、范围和数量等。在工程进行中按计划进行收集,在每项单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该单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如有缺少、遗漏的资料及时补充、完善,并对整理完成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相关人员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并由总工程师负责此项工作。(2)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的整理、编制、打印、签章、装订要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做到格式统一,数字准确、真实,资料完整、齐全。(3)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整理移交时限承诺:分部(分项)、单元工程验收资料及时按监理要求完成整理,满足验收要求;单位、单项工程及时按发包人、监理要求完成整理以满足验收要求,并于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临时档案归档;各阶段验收资料及时按验收委员会要求完成整理以满足验收要求,并于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临时档案归档;各专项验收资料及时按验收委员会要求完成整理以满足验收要求,并于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临时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前完成整个工程的正式档案整编及移交工作。2、竣工资料、施工记录的移交竣工资料、施工记录移交时,列出详细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上应有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签字及盖章,并送交监理人审查,通过监理人审查后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份数移交发包人,具体步骤见下图所示。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程序框图送交监理人审查,提出意见发包人签收竣工资料、施工记录整理结束,列出清单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反馈送交反馈送交移交审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