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有关调度规程的事故处理原则,同时应采取一切办法恢复通信联系。待通信恢复后向电网值班调度员作详细汇报。3.5.24各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发现有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正常出力的异常情况和缺陷时,应通过当值值长及时报告电网值班调度员。4 职责4.1制度负责人:中国电力生产运营部总经理。4.1.1负责组织制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114.1.2监督、检查本制度在各单位的执行情况。4.1.3对制度进行评审、修订。4.2制度执行人:中国电力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营监控值班员、各发电公司值长。4.3中国电力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营监控值班员4.3.1负责所属各发电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的在线监视,并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4.3.2及时掌握所辖水电站水情、汛情,并做好汇报工作。4.3.3负责所属发电公司填报数据的审核和上报。4.3.4负责生产运营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4.3.5负责本部发电信息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4.3.6负责提出发电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更新、维护意见,负责相关生产信息、数据接入与显示的正确性检查。4.3.7协助生产运营部运行管理岗做好运行管理工作。4.3.8协助生产运营部市场营销管理岗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4.3.9协助生产运营部对标管理岗做好指标管理工作。4.4各发电公司值长4.4.1服从所在电网电力调度部门的调度指令,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4.4.2发生生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应急事件时,及时掌握相关事故和事件情况,向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信息上下畅通。4.4.3负责本企业生产运营状况的在线监视,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中心报告。4.4.4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本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向管理中心汇报,并按要求在生产调度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数据和内容。4.4.5对接受的电网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并对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