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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营建完全手册.精讲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六、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采用有效的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或容器。采用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七、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加工场所内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八、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食品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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