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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63 |  大小:114KB

文档介绍
管理制度。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如配料(投料)表、岗位操作规程等。企业应建立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废弃物应定期清除;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必要时应及时清除废弃物。企业应建立检验管理制度。包括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和型式检验的管理规定。成品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当执行标准规定出厂检验要求及项目时,应按标准规定执行。当执行标准未规定出厂检验要求及项目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原料控制等因素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自行检验的企业应满足开展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规定项目的检验能力。企业可以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但应保证检测结果准确。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做检验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比对或者验证。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企业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企业应建立仓储制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企业应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当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不适于食用的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企业应建立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各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企业应建立文件管理制度。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生产过程涉及的记录清单见附件3。第七节试制产品检验企业按所申报肉制品的品种和执行标准,分别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试制产品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检验。企业应对提供的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标准、企业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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