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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重点业务监督工作办法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53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佳的质量和成本。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标文件发放至发放中标通知书到签订合同均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执行。2、过程监督所有招标工作从公布投标条件、制定和发放招标文件、确定投标时间、开标、唱标、评审、定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到签订正式合同,所有过程监事会全程监督。(1)招标监督①对达到招标标准的项目拆分支解,规避招标的行为进行监督;②对招标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行为进行监督;③法定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对外公示,邀请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推荐入围单位等情况进行监督。(2)开标监督①监督人员应当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招投标纪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②对承办招标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情况进行监督;③对招标人、投标人签定的廉政公约进行确认,督导所有参加评标的人员填写招标人廉政保证书;④对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的情况进行监督。(3)评标监督①对招标委员会组成,组成评标委员会情况进行监督;②对评标过程中执行保密规定、措施情况进行监督;③对评标过程中执行评标程序、评标办法细则情况进行监督;④对评委打分情况进行监督。评委出现异常打分,监督小组可责令打分人进行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该打分无效,不记入总分汇总。4)定标监督①对是否依据评标报告推荐顺序进行定标,是否有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情况进行监督;②对有无招标领导小组以外人员干扰定标情况进行监督;③对是否充分听取成员意见,按既定表决方式进行定标的情况进行监督。(5)其他监督①重大招标项目需要实地考察的,监督部门可派员参加;②对招标活动中有无违反“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的行为进行监督;③对有无与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影响招标活动“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进行监督;④对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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