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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制定深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建议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检测、处罚等没有具体细化的规定,尤其是对于二手电梯的回收和销售却没有明确条文可循,二手电梯成为了法律与监管的灰色地带。公共安全无小事,任何理由的搪塞都是对生命的漠视。要提高安全标准、减少事故发生,需要上至监管部门、下至施工安装单位都用法律法规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并监督到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给公众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作为经济特区,深圳正在处在一个大建设,大发展这么一个时期,电梯这类公共设施正处于快速增长,逐步完善的阶段,其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因此深圳有权利也有必要制定一部和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此弥补现有法律法规的漏洞。这必将惠及千万计的深圳人民,让人民安心生活、生产,这将大大提高深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办法:一、?细化关于电梯安全管理的法律。专门针对电梯制造、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的各个方面,提出关于生产标准、生产资质、具体维修保养程序、使用方法、改造、报废回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二、?明确监督部门职责。强化电梯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好颁发各种合格证明等证件,监督好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的日常维修,安检等工作。建立严格的常态监管机制,让涉及电梯安全的每一个程序都得到相关部门的检察监督,时时提着电梯安全那根筋,不能让例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流于形式。三、?加大对生产厂商、违规使用单位及非法改造公司的惩罚力度。公共安全无小事,任何理由的搪塞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加大对造成电梯安全隐患的厂家、个人的惩罚力度,有助于维护公共安全。要真正遏制电梯事故发生,必须对每一起电梯事故的责任企业和单位,予以重罚和巨额索赔,建立劣质电梯召回制度,直至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四、?强制电梯使用单位购买保险。电梯事故一旦发生之后,公众因力量薄弱、取证难、二手改造商家追究难等原因往往不能得到及时的经济赔偿,而由使用单位购买的强制保险可以为公众带来一份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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