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37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他事项。Р 第二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列食品的抽样检验:Р (一)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Р (二)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Р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和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表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Р (四)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食用的; Р (五)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生产经营的;Р (六)传统节假日期间应节性的或者应季消费量大的;Р (七)已在其他地区造成健康危害并且有证据表明可能在本地产生危害的;Р (八)其他需要作为抽样检验重点的食品。Р 第二十九条食用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重点抽样检验,增加抽样检验频次:Р (一)缺少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者合格证明文件的; Р (二)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地区生产的;Р (三)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地区生产的;Р (四)产自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同一种类的食用农产品经抽样检验有不合格的。Р 第三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运输、贮存环节的监督检查,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情况,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样检验频次。Р 第三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年度食品抽样检验计划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Р 第三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可接受的抽样风险、可容忍的抽样误差、预计总体误差等确定样品规模。Р 确定样品规模时,应当将抽样风险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的水平,并按照可接受水平降低程度,适当增加样品规模。Р 选取样品可以使用随机数表或者计算机技术选样、系统选样和随意选样等方法进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