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相关岗位要求,结合国家相关职业(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要点,融入国际水平职业资格标准,一体化设计专业人才贯通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学计划、考核要求、资源配置等)。°(五)学籍管理。前3年按高职院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由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学生入学1年后由高职院校组织考核,对不符合“高本贯通”考核要求的学生,予以转入高职院校平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不再进行“高本贯通”培养;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设定的前3年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能力水平达到相关要求,并通过“专升本”考试后,升入相应的本科院校进行后2年本科专业学习。后2年按本科院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由本科院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六)?证书授予。对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3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授予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对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高本贯通”培养计划所有学分、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颁发学位证书。(七)?组织管理。在学校层面,相关院校联合成立“高本贯通”试点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专业层面,相关专业联合成立“高本贯通”教学协作组,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文件,确保“一体化”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在教学层面,组建由优秀高职、本科专任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组成的专业教学团队,开展联合教研和师资培训,提升教师教学和专业水平。(A)保障措施。上海市教委成立“高本贯通”培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建立监控评价体系,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及时发现、整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程监控、动态管理、管理到位、运行规范,确保“高本贯通”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