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功底。针对党校法学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我们的教育不属于特别专业的法学教育,培养的是并非专业法学高端人才,而是实用的法务工作者。但这也需要教师们应系统把握法律专业知识,对当前社会中出现的热点法律问题,能够进行深入研究,据此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做到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博采众长。法学教育离不开丰富的法学实践和阅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理论是基础,实践是延伸。仅停留在书本上的知识,是苍白无力没有力量的,还需将其转化为实际操作。各门诉讼法学形成的程序法体系,很好地将各个实体法转化为实务操作。第三,以教学特殊性为出发点,创新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实效性教学侧重点上,应以主体班次培训为重点,区别不同班次,精心设置课程。在农村基础党组织建设班次中,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农村法制建设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在领导干部班上,突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政理念,党风廉政教育,,公共危机管理和法律实务知识。对社会班次中的企业管理培训中,就应加强劳动保护法,公司法,贸易法等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以及金融危险防范等知识。教学方式方法上,要争取打破传统的讲授式教学。逐步尝试案例式、互动式、现场式、研讨式、答疑式等组织形式,使理论与实际得到有机统一。并且注意根据学员的年龄、知识、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方法并加以创新。比如在中青年干部班上,就可以设计题目组织辩论,提前设定正反两方,发放辩论题目和相关书籍,引导学员主动查找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运用综合知识说服对方,培养辩证思维、反应能力等。教辅教材上,采用符合党校特点的专门教材,突出教学的重点性和适当的难易度,加大对实事政治和法制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学习分析。加快内容更新,保证教材第一时间把最新理论成果,体现在教学中。把一些社会有代表性的法制案例,加入教材,带领让学员从法学角度,分析判断,从而为工作实际提供帮助。